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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假“鹿角巷”打假真胜诉,真“鹿角巷”终于撤掉假“生效判决”!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6日 浏览次数:2486


“鹿角巷”起诉“鹿角巷起诉鹿角巷”

假“鹿角巷”打假真胜诉,

真“鹿角巷”撤掉生效判决,

这不是绕口令,这是第三人撤销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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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事梗概:

 

1.一个“假的鹿角巷权利人”起诉了一个“假的鹿角巷奶茶店”,拿到了一个真的胜诉判决,判决最后还生效了

 

2.鹿角巷”听说之后就来起诉这个“鹿角巷的胜诉生效判决”;

 

3.鹿角巷”撤掉了“鹿角巷的胜诉生效判决”,再次确定了鹿角巷”的权利人。

 

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


二、追根溯源:


2018年7月,广州鹿角巷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尹燕向国家版权局申请登记作品名称为“鹿角巷”的美术作品,作品内容为鹿图形以及“It’stimefortea”“THEALLEY”“鹿角巷”“da”中英文字样组合图案

 

2018年8月1日,国家版权局下发的国作登字-2018-F-00577508号《作品登记证书》,证书载明作者及著作权人均为尹燕,作品创作完成时间2013年8月10日,首次发表时间2013年11月10日

 

2018年8月5日,尹燕与广州鹿角巷餐饮有限公司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授权原告无偿独占许可使用上述美术作品。

 

随后,广州鹿角巷餐饮有限公司起诉广州市天河区猎德龙梅茶饮品店使用文字图形的“鹿角巷”美术作品;

 

2019年2月20日,广州天河法院(2018)粤0106民初23610号判决认为:广州鹿角巷公司已提交该美术作品的作品登记证书及该作品的由来声明、公开使用的照片,已形成基本完整的权属证据链条,在无相反证明的情况下认定广州鹿角巷公司法定代表人尹燕对于上述美术作品享有著作权权利,猎德龙梅的行为已构成对广州鹿角巷公司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专有使用权的侵害,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于是,(2018)粤0106民初23610号判决生效。

 

后,真鹿角巷听说,哭了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律依据:


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是为了保护因客观原因未参加前诉讼程序而受生效裁判损害的第三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于是,真鹿角巷就要讨个说法。

 

四、真鹿角巷的起诉依据

 

(2018)粤0106民初23610案件中,邱茂庭公司并非该案当事人,也没有证据证明邱茂庭公司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该案诉讼,邱茂庭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向广州天河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符合六个月的起诉期间要求,邱茂庭公司具备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要件。

 

邱茂庭的作品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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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茂庭的商标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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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河法院撤销“天河法院生效判决”

 

2019年5月31日,邱茂庭公司起诉广州鹿角巷餐饮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猎德龙梅茶饮品店,请求天河法院撤销天河法院(2018)粤0106民初23610生效判决

 

天河法院经审理认为:

 

首先,关于涉案作品《鹿角巷》,邱茂庭与尹燕均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作品实行自愿登记原则,作品登记表由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等申请人填写。从两份登记证书的登记时间来看,邱茂庭作品的登记日期早于尹燕作品的登记日期

 

其次,邱茂庭公司除了著作权登记证书外,还提交了作品设计底稿,作品设计讨论群聊天记录,邱茂庭就作品的创作过程及思路出具了《作品创作及发表情况说明书》,故邱茂庭公司就作品的形成创作过程提交了较为完整的证据链,而广州鹿角巷公司并未提交相关的创作形成过程证据。

 

再次,邱茂庭已于2017年8月1日申请注册第25629373号商标,商标式样与涉案作品元素基本一致;邱茂庭公司经营的微博于2017年8月2日发表的内容中亦已经使用了与涉案作品一致的图片,故邱茂庭公司关于涉案作品亦提供了明确的可查证的公开发表证据。

 

广州鹿角巷公司未在本案中举证其公开发表证据,其在(2018)粤0106民初23610号案中提交的宣传活动的照片未提供拍摄载体核实,亦缺乏其他关联证据支持。

 

最后,广州鹿角巷公司在收到本案开庭传票后亦未到庭应诉并提交新的证据补充佐证其享有相关的著作权。在邱茂庭公司与广州鹿角巷公司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生效判决已经认定邱茂庭系涉案作品《鹿角巷》的著作权人。

 

综上,邱茂庭公司提交的涉案作品权属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达到高度盖然性,广州鹿角巷公司的证据不足以推翻邱茂庭公司的优势证据,故天河法院依法认定邱茂庭系涉案作品《鹿角巷》的著作权人,尹燕并非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

 

原(2018)粤0106民初23610号民事判决错误,使得邱茂庭公司依据涉案作品的著作权应获得的利益受到损害,故应予以撤销。


2020年6月22日,天河法院作出(2019)粤0106民初20022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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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从南到北再到东

 

据悉,在此之前,已有多个法院认定鹿角巷著作权人为邱茂庭。


比如海南:

网红奶茶真假"鹿角巷"侵权案判决书

 

比如东北:

"鹿角巷"被认定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

 

还有不少法院在观望,等待:

据说长三角地区的多个法院,基于鹿角巷不同的权利人和不同的生效判决,陷入两难之间......就等这个第三人撤销之诉结果了。

 

七、天河的新判决会不会有反复?

 

大概率是不会了吧:

 

一是有多份生效判决支持邱茂庭为鹿角巷的著作权人

 

二是“鹿角巷”已经在餐饮服务上已经核准为注册商标

 

三是唯一的例外广州鹿角巷公司已经有法律诉讼信息168条,其中被执行人信息23条,在邱茂庭公司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中,已经没有参加庭审,直接放弃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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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最重要的,

或许是这杯曾经的网红奶茶,

让曾经热衷于网红奶茶的后浪们,

甚至企图山寨的奶茶店主们,

身心俱疲、失去耐心?

 

这正是:

假作真时真亦假,

无为有处有还无,

真真假假辨不清……

 


来源:知产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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